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楊燕如)夜晚行車,一時不慎,車輛沖進魚塘,不僅車輛“泡湯”,更導致魚塘內的魚群死亡。魚塘主損失慘重,該找誰賠?駕駛員、車主和保險公司,究竟誰來“買單”?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對事故損失的責任劃分作出了明確判決,對責任三方判決賠償共計10萬余元。
案情回顧:夜駕失控,愛車入塘釀糾紛
2024年10月27日晚,莊某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新晃縣某鎮(zhèn)一釣魚場路段時,因操作不當,車輛徑直沖入道路右側的魚塘。事故導致車內機油、汽油等有害物質泄漏,魚塘水質受到污染,魚群大量死亡,幸無人員傷亡。經交警部門認定,駕駛員莊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案件審理過程中,魚塘主劉某申請損失鑒定。鑒定報告顯示,魚塘的總損失為108,528元:其中污水處理費用為5675.67元,淤泥、污水、凈水清運費用為44,800元,漁獲損失為28,955.95元,停業(yè)損失補償為25,872元,租金損失為3224元。另,劉某墊付鑒定費用15,000元,打撈魚尸費用1200元。
經查,事故車輛登記在羅某名下,車輛系羅某借給莊某駕駛,莊某具有駕駛小型汽車資質。該車在甲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在乙保險公司投保商業(yè)三者險。乙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中明確約定,“污染(含放射性污染)”及“停業(yè)等間接損失”不予賠償,且相關條款已加粗、加黑提示,車主羅某已簽字確認。
法院判決:損失分“直接”“間接”,責任三方共擔
湖南省新晃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爭議焦點為:一、車輛漏油算不算“污染”免賠?二、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如何劃分?三、事故責任由誰來承擔?
一、關于車輛漏油是否屬于免責條款中“污染”的問題。乙保險公司辯稱,事故漏油造成的污染屬于免責范圍。法院認為,保險條款中將“污染”與戰(zhàn)爭、核輻射等重大災難性事件并列,通常應指難以人為控制的重大污染。本案中車輛事故導致的普通油料泄漏,其性質與程度遠未達到前述標準。上述條款系乙保險公司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投保人協商的合同條款,屬于格式條款。對格式條款存在不同解釋時,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乙保險公司)的解釋,即本案的油污泄漏不屬于乙保險公司的免責范圍。
二、關于直接損失、間接損失的認定問題。直接損失是指保險事故直接導致的財產毀損、滅失的損失,即現有財產的減少;而間接損失是指直接損失引發(fā)的可得利益喪失或費用的增加。本案中,屬于直接損失的為:1.污水處理費用5675.67元;2.淤泥、污水、進水清運費用44,800元;3.魚獲損失28,955.95元;4.打撈魚尸及處理費用1200元,以上共計80,631.62元。屬于間接損失的為:1.停業(yè)損失補償25,872元;2.租金損失3224元。以上共計29,096元。以上直接損失屬于乙保險公司賠償范圍。而以上間接損失,乙保險公司已經盡到提示說明義務,根據車主羅某與乙保險公司的約定,屬于保險公司免賠范圍。
三、關于事故責任承擔主體問題?!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規(guī)定:“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北景钢?,某交警大隊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駕駛人莊某負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認定均無異議,與本案查明的事實一致,法院依法予以采信,應作為本案確定民事賠償責任的依據。同時,案涉車輛系羅某借給莊某使用,莊某具有駕駛資質,現有證據未顯示被告羅某存在過錯,不承擔賠償責任;莊某作為實際駕駛人,因操作不當負事故全部責任。又因案涉小型汽車在甲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在乙保險公司投保三者險,根據法律規(guī)定,魚塘主劉某的損失首先應由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不足部分,由乙保險公司在商業(yè)三者險范圍內賠償;仍有不足,由駕駛員莊某賠償。
綜上,法院判決:一、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劉某財產損失2000元;二、乙保險公司在商業(yè)三者險范圍內賠償劉某直接損失80,631.62元;三、駕駛員莊某賠償劉某間接損失27,096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醒
本案雖已塵埃落定,但其中涉及的保險理賠、責任劃分等問題具有較強典型性,尤其對車主、駕駛員及經營戶有重要警示意義。承辦法官借此提醒廣大車主和群眾:
1.投保細看條款:購買商業(yè)保險時,務必仔細閱讀免責條款,尤其是加粗、標黑部分,清晰知曉保險保障范圍和免責情形,避免后續(xù)理賠糾紛。
2.分清損失類型:保險主要賠付直接財產損失。像停業(yè)損失、租金損失等間接損失,一般不在保險賠付范圍內,通常由侵權人自行承擔。
3.安全駕駛至上: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駕車出行時,尤其是夜間行車時,要時刻保持專注,規(guī)范操作,這既是對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負責,也能有效避免陷入賠償糾紛。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條 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并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沒有注意或者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
第四百九十八條 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yè)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責編:周玉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